根据《盐城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奖(教)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个人申请,学工办评审,拟推荐历22(1)历史S沈昕瑶等117名同学获得“优才”奖学金(专业学习类);历22(1)历史S陈宝怡等41名同学获得“励志”奖学金;历22(1)历史S安贵红等36名同学获得“同心圆梦”助学金。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至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学工办当面反映。
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学工办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