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9)丨岗位实践出真知 律政生涯正起航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3-08-18 查看次数:568
今年暑期,法政学院就业岗位见习团的同学们满怀憧憬和期待前往当地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开展政务实习、企业实习、职场体验等见习活动。他们通过实践体验“法律人”的工作生活,聆听一次庭审,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平正义;阅览一堆卷宗,学习法律程序、法律文书等具体知识;参加一次会议,了解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结合的重要性。下面,让我们来看看部分同学的见习经历和心得吧!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
张可欣
张可欣同学来到滨海县人民法院进行专业见习。在这一段时间内,张可欣同学深刻领会到了司法实践的多样性。作为一个实习生,她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庭长整理卷宗,参与听证活动,协助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在见习过程中,她感受颇深:“理论学习是业务实战的基础,但实际工作又与理论的阐述有很大的不同,在工作岗位上,有着良好的业务能力才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这也激励我要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
张子实
暑假期间,张子实同学来到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实习,主要负责判决书等材料的整理工作。张子实同学说:“实习期间,我负责文书装订工作,虽然有些枯燥,却让我受益良多。整理一份卷宗的顺序实际上就是一个诉讼的完整流程,我喜欢一边整理一边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思考,这不仅能更好地帮助我学习诉讼法,还能帮我培养法律思维,让我收益颇多。”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言格
言格同学作为实习生,主要工作是协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在老师的指导下帮助书写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在本职工作做好的同时,她还会旁听庭审。通过旁听案件,她对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懂得了在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的同时,对于一些附带民事的案件要做好调解工作,以使受害人的一方损失降到最小,在体现法律的威严的同时不忘人情之暖。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赵栩墨
赵栩墨同学来到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习。见习期间,在主任和检察官的帮助下,赵栩墨逐步熟悉了相关工作,并能积极的完成指导检察官交代的任务。赵栩墨感悟道:“见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执法部门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现现行的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要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保证依法行政。”
南京市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
徐梦
徐梦同学在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在此次实习过程中,最让她印象深刻的就是帮助拟写一份被告律师庭后书面代理意见。尽管对于才学习一年专业课的她来说,这项任务难度颇大,但她还是认真思考,参考模板和材料努力写完,这让她颇有成就感:“尽管帮助拟写书面代理意见十分困难,但在老师的细心指导下,我也能很好地完成。这个过程让我受益颇多,不仅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还让我对案件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锻炼了我分析问题的能力。”
广东主道律师事务所
陆铭慧
陆铭慧同学在广东主道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见习,主要负责整理资料,并在见习中通过实践学习了解案件立案起诉庭审的全过程。在见习结束后,她说道:“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我今后将会加倍努力学习,只有打牢知识基础才能在日后工作中更具备竞争力。”
盐城市建湖县司法局驻人社局人民调解工作室
王宇
王宇同学更倾向于通过实践调解工作来锻炼自己。在实习期间,他在调解员的指导帮助下,直接参与调解活动,为前来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单位负责人提供调解服务,并且为劳动者讲解仲裁相关程序及其他注意事项。不仅深入学习了劳动仲裁相关知识,也有效地锻炼了自己的口才。在实习中,他深刻感受到了:“调解中没有绝对的答案。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如何使法律知识适应复杂的社会,是我们法律理论学习者最终追求的目标。”
法律的学习从不是纸上谈兵,而是扎根实际,边实践边学习。法政学子在真实的岗位历练中,加深了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了法律职业技能,也更好地规划职业生涯,同时认真学习工作的态度和表现获得了实习单位的肯定。
作者:郭佳慧 乔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