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立德树人”奖教奖学金奖励标准的通知》(苏教基金〔2026〕2号)、《关于做好2025年“立德树人奖教金”“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基金〔202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奖教奖学“两个奖项”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基金〔2024〕1号)的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院学工办审核,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历23(2)历史S班何欣颜、历24(2)历史S班崇诗涵、历24(6)应急班郑希宁、法23(3)法学班李璟琦四名同学报送“立德树人”奖学金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5日。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电话:13921807746,联系地址:公共教学楼A333办公室。
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2026年“立德树人”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doc
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