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络平台课程管理及异常行为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4   查看次数:737

各学院、各位学生:

2022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 (2022)1号)》。文件中第8-10条明确要求:

第8条“高校学生应当按照其所在学校选课要求,通过教务系统选修在线开放课程,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遊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

第9条“严禁出借个人学 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茶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 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第10条“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由涉事学生所在高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子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 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宄法律责任。”

为此,教务处将联合智慧树平台和爱课程平台,加强对于网络平台课程的学习异常行为的监控与管理,一旦被发现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立即清零学习进度,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教务处将定期对网络平台课程学习异常行为的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规范自我行为,自觉杜绝第三方软件刷课等行为,诚信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同时严格管理好个人账号以及密码,以免被他人利用。

                               盐城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