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月活动丨法政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6   查看次数:95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法政学院开展了以“凝聚诚信共识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志愿普法系列活动。

1.消费维权先锋行,大众普法暖人心

3月15日上午,法政学院联合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开展“3·15”宣传活动,在悦达889广场现场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志愿者们在现场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并结合真实的消费维权案例,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线上线下维权渠道等知识;法学老师热情的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对消费者关注的日常消费问题提供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引导,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许。

2.消费知识一起学,诚信教育树新风

3月15日晚,法政学院在通榆校区体院101和新长校区综合楼D202同步开展了“维护消费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知识竞赛和宣讲活动。在知识竞赛中,同学们积极参与答题,让大家在问答的过程中既能感受学习的快乐,也能更深入地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随后,同学们集中观看了“3·15”晚会,结合晚会上曝光的社会消费问题对校园消费权益维护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宣讲同学对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等进行了介绍,分享了近期消费者权益侵权的案例,帮助同学们了解新型的消费陷阱,增强同学们的自我维权意识。

3.消费安全共守护,同心护航助成长

3月15日,法政学院方正学社与新苗法律援助工作室联合举办了“维护消费权益,共建美丽生活”的校园普法活动。他们在新长校区创业园门口摆放着“3·15”知识展板供学校师生观看了解,并向同学们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调查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现场的同学们在“315”数字展板上创作,他们用笔在“315”空心位置里写下自己认为关于消费或经营重要的名词来填满空白,以此来增加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同时,他们还在上面郑重签名,坚定文明消费理念。

消费者权益与每个人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从“吃好喝好”到“美好生活”让人民生活幸福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国之大者”,也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法政学院积极响应法治宣传,体现了法政先锋的责任担当意识。该次活动不仅帮助大学生和群众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升维护消费权益的能力,也为构建法治校园、法治社会增添一份力量。

作者:郭佳慧 陈旭东